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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要散,一键转发服务器家务劳动这笔账怎么算

本报记者 刘少华
2025-05-07 15:08:4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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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转发服务器”家要散,一键转发服务器家务劳动这笔账怎么算

  过去16年来给家里蒸的馒头、烙的饼,或许能换成钱。马小莉是在打离婚官司的法庭上明白这一点的。

  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俗称“家务劳动补偿条款”的第1088条随之生效——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扬州大学法学研究生陈学珍在她2024年的论文中做了一项统计——将“家务劳动”设置为关键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筛选出241份样本案件,有8项法院全部支持补偿请求,101项部分支持,127项不支持,5项未作出回应——总体上法院对家务劳动补偿的支持率为45%。

  一些法院乐于对本院第一起家务劳动补偿案件进行宣传,却容易招致嘲讽与批评。有法院为全职妈妈10年的家务付出作出补偿两万元的判决,网民们一算,发现每天不到6元。

  陈学珍梳理发现,实践中主要的法律争议围绕着两个问题:如何证明一方在家务劳动中承担了更多责任?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2024年3月,36岁的马小莉因夫妻感情破裂,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审理该案的是综合审判庭的副庭长冶文贵。当时该院尚未有过家务劳动补偿相关的判决。

  如果不是律师提起,马小莉也不懂。冶文贵经手过上百件离婚案,大约只有4成的当事人会聘请律师。“以前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家务劳动补偿)这样的规定,大部分案件也没有提到这部分内容,我们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

  2022年,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第一例家务劳动补偿案就是在庭审中“听”出来的。法官王雪鹰记得,该案当事人结婚21年,双方都没有聘请律师,女方刘某是农村妇女,说的都是一些“很实在的话”,比如“我在家里给你看孩子”“洗洗涮涮缝缝补补”等。王雪鹰说:“我们敏感地认识到这是民法典规定的1088条所涉及的问题,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官冶文贵见过马小莉五六次,她瘦高,总是戴着鸭舌帽,一说到家事就“哭哭啼啼”。直到要为离婚打官司时,她才发现几乎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可分,丈夫以开旅游营运车辆为生,但收入大多归公公所有。

  在过往的生活中,马小莉总是忙着在厨房里揉面。馒头3天蒸一次,一锅约12个;饼两天烙一次。新疆人喜好面食,中午要吃手擀面,晚上要吃饼。哪怕她下午要出门,也得先做好晚饭再走。

  比起用那台不灵光的半自动洗衣机洗一家六口的衣服,或是把三个卧室、两个卫生间,还有电视和冰箱每天都擦一遍,马小莉觉得,最麻烦的还是做饭。

  日复一日,她做的每顿饭都是家务劳动的证据,但洗完碗,证据又消失。或是洗好衣服挂满阳台,证据产生;晾干了收起来,证据又消失。

  夫妻不是边取证边过日子的,这是许多案件中法院不支持补偿请求的一个原因——证明“承担较多义务”存在困难。法官们坐在审判席上,千家万户厨房隔间里的琐事则关在家门内。

  “从法官的专业角度分析,也是不好取证的。”冶文贵说,除非是一方长期不在家住,排除其付出,接下来的付出就是另一方的了。

  陈学珍在她的研究中筛选了能够反映出家庭分工模式的155例案件,发现仅有约11%的家庭是一方外出工作,一方全职照顾家务;大多数是双职工家庭,但一方在工作的同时还需承担更多家庭义务。

  “在离婚时,由于情况一的分工较为明确,判断承担更多家务的一方相对容易,而情况二中由于双方均工作且家务分配不明确,争议较多,难以判定。”陈学珍在论文中写道。

  这得到了实践的印证。王雪鹰说:“农村的情况和城镇不大一样,城镇的双方都有工作,可能回家谁有空谁做饭,所以像我们县城离婚案的家务劳动补偿,我们就很少考虑。”

  举证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一方的家务付出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马小莉离婚案开庭当天,冶文贵记得,尽管男方的代理人称“该笔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在庭审发问环节,男方对于女方在照顾老人、抚养孩子、操持家务方面的付出,“基本都是认可的”。

  陈学珍通过案例研究发现,法院支持家务劳动补偿请求的情形多出现在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某种协议。

  “如果男方不认可,法官也会依职权去社区取证,做社会调查。”冶文贵说,查证需要技巧和方法,“如果男方否认女方的付出,我们也可以进行反问:女方的收入是什么?女方天天外出了吗?女方在干什么?”

  在审理本院第一起、也是唯一一起家务劳动补偿案时,王雪鹰走访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庄。“左邻右舍都说这个女的对家庭确实付出很多,男的不顾家,好吃懒做,喜欢喝酒。”他说。

  也有学者认为,可以把举证的责任交给另一方,即由补偿者证明家务劳动付出者没有进行较多的家务劳动,如果不能证明,则推定家务劳动付出者应该获得补偿。冶文贵介绍,以校园侵害案件为例,学校就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各种法律义务,才能免于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要按照法律规定分配。“如果分配错误,可能整个案件就翻了。明明不是他的举证责任,要分给他,他肯定是举不出来的,所以这方面是非常谨慎的。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冶文贵说,“我个人认为,法官如果能够认定女方确实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基本上不可能完成自己的举证责任,例如没有话语权、没有经济收入、家庭地位低,或者男方相当强势、伴有家庭暴力等问题,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把部分举证责任倾斜分配给男方,让男方去证明自己(做了家务),如果证明不出来,说明你没有干。”

  家务劳动者证明了自己的付出,接下来的问题是,该补偿多少钱?

  在律师的帮助下,马小莉根据丈夫一家的财产状况,提出了20万元的补偿请求。考虑到男方名下仅有1万多元存款,冶文贵认为女方申请数额偏高。

  至于补偿多少是合适的,冶文贵前前后后考虑了半个月,判决书修改了几稿。考虑到婚姻存续时间和女方付出的劳动,他想过判决10万元的方案。但由于男方和其父的财产高度混同、无法区分,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还要抚养一个上中学的孩子,于是推翻了这个方案,最终判决补偿5万元。

  “从公众的理解来说,法院竟然判5万元,加减乘除是怎么算的?”冶文贵说,“实际上这没有一个确切的计算公式,里面牵扯到方方面面的考量,它并不是一道数学应用题。我不倾向于使用所谓的公式,法官和医生一样,病人千奇百怪,每个案件也都是千差万别的,所以没办法用一个统一的计算方式得出一个数字。”

  在陈学珍统计的241份案件中,补偿金额从3000元至30万元不等,其中补偿1万元至5万元的案件最多,其次是3000元至1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王雪鹰会尽量搜索相同类型、相同情形的案件作为参考,避免出现补偿金额忽高忽低、过于悬殊的判决。

  全国第一起家务劳动补偿案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补偿金额为5万元。该案法官曾在接受采访时说,这笔钱更多的意义在于实现离婚的自由。在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2023年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女方表示不同意离婚的理由之一就是“因为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离婚之后就无法生活了”。

  “这是一个补偿,而不是赔偿。赔偿的数额是有标准的,意味着你有过错,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家务补偿是为了体现在家庭事务中的劳动价值,但这个价值和保姆清洁工又不一样,因为付出劳动的一方,本身也是这项劳动成果的享受者。”房山案法官曾对媒体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若军曾在论文中提到:“简单地将妻子离婚后谋生能力下降和生活水平降低均归咎于家务劳动,忽略夫妻个体之间自然的和社会的原因形成的差异,过度依赖离婚救济制度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将女性就业能力低、就业难归结于家务劳动进而全部由婚姻负担的救济理念,不仅会引发夫妻间的情绪对立,而且也不利于男女平等的全面实现。”

  眼下,在中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针对家务劳动补偿金额的讨论,大约可以分为公式计算派和自由裁量派。

  有学者认为,当前最常用和最实用的家务劳动估值方法是综合性替代成本法,其公式为:无酬家务劳动人均经济价值=不同省份每人每年从事无酬家务劳动的小时数×不同省份市场上家政服务员的工资率。还有学者提出,用地区家政服务人员的平均工资与婚姻持续时间相乘来计算。

  “我不会考虑这种方法。”冶文贵介绍,当地雇佣全职保姆的薪资在6000元左右,“如果按这个方法,这16年的费用是相当高的”。冶文贵说,“一个家庭不能单单拿钱去衡量,它里面还有感情,还有作为妻子、作为丈夫的责任,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义务”。

  黑龙江大学教授王歌雅同样认为,家务劳动不能按家政服务员的报酬来计算,毕竟其中有情感和精神的投入。她提出的补偿方法为:家务贡献补偿=(夫妻双方的年收入差÷2)×婚姻关系存续年限。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法官吴双也不赞成这种算法:如果男方在外面做生意赔了钱,或者从事收入不稳定的工作,都不便于计算。

  也有人提出,应当考虑按照家务劳动者因照顾家庭而放弃的个人发展机会,例如计算外出工作本应获得的报酬。

  马小莉在生下二女儿后,曾在奶茶店工作了半年,月薪4000多元。“那段时间孩子总是生病,他们老说我挣得不多,还没时间管家,我就回来了。”马小莉说,如果她干满一年,就可以拿营业额的提成,工资能有6000多元。

  王雪鹰在作出补偿3万元的判决时,考虑了当年当地的人均收入。在全省、全市和全县的数据中,王雪鹰参考的是县里的人均收入。“比较低。”他说,“主要是考虑到男方的收入不稳定,加上他平时也会给家里钱。他是开铲车的,有活儿的时候一个月挣1万多元,没有受雇的时候就休息,当时是新冠疫情时期,出去干活的时间并不多。”如果做出金额过高的判决,“明明知道他支付不了,这样判了之后会引起更大的矛盾”。

  “尽管案件情形复杂多变、无法采用单一标准来规范所有情况下的补偿金额确定方式,但通过制定一套较为统一且合理的标准参考因素列表无疑可以大幅降低关于金额确定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数量和强度。”陈学珍认为,在未来执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时,标准不明可能导致家庭成员间过于计较谁承担了更多家务劳动,从而影响到家庭和谐与稳定。

  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王雪鹰认为,通过大量案例的归纳,整理出可能涉及的因素作为参照系,是一个可行的办法。“相当于一个公式中的几种变量,至于这个变量怎么取值,是50%还是70%的贡献,还是由法官来定。”这种方法中和了法官过于自由裁量和计算公式过于死板的矛盾。

  法官吴双倾向于在庭审中试探性提问,了解双方对补偿金额的期待和接受程度,并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进行自由裁量。“审判和诉讼的目的,是尽可能达到公平和服判息诉的社会效果。”他说。

  马小莉最终对5万元的补偿金额大体满意。“多少还是有点钱,也能给我救个急。”现在她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早餐店,早晨5点半就起床干活。“新疆的早餐特别丰富。”她说,有包子、各种饼子、凉菜、炒菜、奶茶、豆浆、粥……每天都忙,和之前在家一样忙,但又是不一样的忙。

  (应受访者要求,马小莉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杜佳冰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编:湖南一医院解聘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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