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理服务器软件dns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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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器软件dns”以代理服务器软件dns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原标题: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张友国(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标志着我国网络法治事业进入体系化深化、智能化应对、国际化拓展的新阶段。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深化网络法治建设,既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的战略要求,也是加快建设网络强国、维护国家安全、引领全球数字治理的重要使命。
回顾过去的2024年,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2025年4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4)》,全面系统展现了2024年度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成就经验。数读2024年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的“成绩单”,总结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创新,凝练宝贵经验,对于坚定制度自信、增强战略主动、引领未来网络法治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体系化治理:夯实网络强国的法治之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信息时代的“时”与“势”,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围绕依法治网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依法治理互联网、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强化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引导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以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实践创新的理论体系,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网络治理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也正是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我国始终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基本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演进,实现了由局部试点向整体统筹、由规范内容向规范结构、由碎片化治理向体系化治理的历史性跨越。
特别是2024年以来,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坚持紧扣国家发展大局,统筹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法治研究和涉外网络法治建设等各领域,展现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各部门协同并进、各环节联动贯通的鲜明特征。在立法领域,围绕数据治理、人工智能应用、平台经济规范等重点方向,颁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进一步形成了科学完备、系统规范、协调统一的网络法律体系;在执法领域,持续推进“清朗”“净网”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重拳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网络生态;在司法领域,聚焦网络侵权、数据权属、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不断完善网络司法规则,提升网络空间公平正义水平;在普法宣传领域,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普及,全面展现网络法治建设成就,有效增强全民网络法治素养;在国际合作领域,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治理规则制定,主动扩大涉外网络法治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我国网络法治国际话语权。
体系化推进网络法治建设,夯实了我国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的坚实基础。
智能化应对:引领新兴领域法治创新
面对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卫星通信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网络法治工作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着力以法治手段引导新兴技术创新应用向善向上发展,切实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一关键领域,我国率先制定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系统规范算法训练、内容生成、风险防范、内容标识等环节,初步构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闭环体系,展现出全球领先的法治引领能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要求,持续开展并不断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完成302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其中2024年新增238款备案。同时,《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设置生成式人工智能专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细化明确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适用标准,进一步夯实人工智能内容可辨识性制度基础;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从技术、应用维度分析人工智能安全风险,提出技术和治理应对措施、安全开发应用指引。
与此同时,在终端设备直连卫星、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我国同步推进相关立法探索与标准制定,初步建立起覆盖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治理框架,有效支撑新技术健康发展。
通过前瞻布局与体系化创新,我国智能化网络法治建设不断引领新技术应用良性发展,为全球新兴领域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中国方案”。
国际化布局:涉外网络法治稳步推进
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治理规则亟需公平合理的共识体系。我国坚定走开放共赢之路,积极谋划和布局涉外网络法治建设。
2024年,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制定谈判。12月,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为全球范围内打击网络犯罪合作提供了切实可依的法律框架。中国更是提出兼顾发展中国家关切、促进普惠共享的中国主张,并以此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在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标准制定等领域,我国推动与多国、多地区深化规则对接,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动合作备忘录,探索在高水平对外开放条件下的数据治理新路径。依托世界互联网大会、中非互联网发展与合作论坛等重要国际平台,我国广泛宣介“依法治网、共建共享”的中国理念,持续扩大数字领域国际“朋友圈”,不断凝聚全球共识,积极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通过持续深化国际化布局,我国在全球网络法治治理体系中塑造了积极建设者和重要引领者的新形象,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贡献出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奋力开创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新局面
面向未来,随着新兴技术持续演进带来的立法滞后风险日益显现,国际治理格局剧烈调整引发的规则竞争愈加激烈,国内网络生态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挑战局面。但同时,在多重挑战中也孕育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创新空间。网络法治作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网络主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引领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支柱,已经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网络法治建设,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国家综合国力、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特别是在全球数字化转型加速、国际网络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谁能够率先建立起科学、规范、开放、可持续的网络法治体系,谁就能在未来全球治理格局中赢得更大主动权和话语权。
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切实把网络法治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网络空间战略制高点,强化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优化网络司法、深化普法教育,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全社会参与的网络治理体系。
中国也愿同各国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网络关系,携手构建更加安全、开放、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持续提升网络空间法治化水平,就一定能够不断开创网络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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